格隆汇9月18日|据南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9月16日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经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
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手机外放扰民,就这样被写进了法条。
针对地铁内手机外放扰民,深圳不是没规矩,缺的是法律条文。早在2020年,深圳就依照《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乘客在乘坐地铁时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不过,深圳的现行规定里没有关于手机外放扰民的直接罚款规则。
广州拟出台的新规也引发深圳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呼吁“全国推广”“深圳快学起来”“深圳啥时候跟上”“支持深圳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