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3日丨翼菲科技(06871.HK)宣布,岑洁嫺因工作安排变动,已自2026年9月23日起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一职;及(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董事会亦宣布于同日委任蔡敏仪出任公司之新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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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23日丨翼菲科技(06871.HK)宣布,岑洁嫺因工作安排变动,已自2026年9月23日起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一职;及(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董事会亦宣布于同日委任蔡敏仪出任公司之新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