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7日丨信义能源(03868.HK)及信义光能(00968.HK)联合公宣布,于2026年8月26日接获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後,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提交中国上市申请。深交所于2026年9月24日确认及受理申请。
倘获实行,出售目标实体及中国上市将构成可能分拆,其将属第15项应用指引项下的分拆。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作为信义能源的控股公司)将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第15项应用指引申请。
出售目标实体预期让信义能源集团于较短时间内将目标项目(为上网电价制度下营运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的经济价值变现。出售目标实体(拥有及营运目标项目)亦将令信义能源集团从服务经办人提供的营运及管理服务中获得经常性费用收入。
中国上市完成后,由于信义能源集团将不会对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拥有管理控制权,因此目标实体将不再被视为信义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管理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
此外,认购单位将根据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的固定分派政策,于其存续期内向信义能源集团提供定期分派。
信义能源集团将自可能分拆所得的流动财务资源用於新投资机遇及一般营运资金用途。信义能源集团拟将收回的资金用於兴建中国发售及上市文件草案中所述的房地产项目(可予作出任何其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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