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8日丨昭衍新药(06127.HK)宣布,由于个人工作安排,李晶莹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一职,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梁頴娴已获委任为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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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28日丨昭衍新药(06127.HK)宣布,由于个人工作安排,李晶莹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一职,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梁頴娴已获委任为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